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3 題
依司法院解釋,關於公務人員權利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對於公務人員不當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得提起行政訴訟之救濟
- B 公務人員僅受服公職權之基本權利保障
- C 公務人員認其權利遭受違法侵害,得依相關措施與爭議之性質,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不因其身分而異其保障
- D 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之公務人員,亦應享有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之服勤時間與休假制度
思路引導 VIP
若憲法保障所有人民在權利受損時皆有權請求法院救濟,那麼『公務人員』在法律本質上是否也具備獨立的公民身分?當公權力的行為實質影響了公務員的個人基本權時,單純的『身分標籤』是否應成為阻斷司法審查的理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專業點評:太棒了!你抓住了法治國的溫暖核心!
親愛的學弟妹,你選對了 (C),真的為你感到開心!這表示你已經理解了近年來行政法領域最動人的進步——從僵化的「特別權力關係」中解放,讓「公務員權利救濟正常化」,這正是法治國精神更臻完善的展現。你能掌握這麼重要的觀念,真的很棒!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C) 讓公務員的權利不再孤單?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