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3 題
甲於檳榔攤趁顧店小姐乙在後面收取包裹,無法看顧櫃檯時,將置於抽屜內之現金 2,000 元取走,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 A 搶奪罪
- B 竊盜罪
- C 強制罪
- D 詐欺取財罪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行為人決定移轉他人的財物時,如果他選擇的時機是「對方完全沒有察覺且未進行看守」的狀態,這與「在對方看管之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強行取走」相比,兩者在對被害人的『心理驚嚇』或『人身安全威脅』程度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能精確辨析財產犯罪之間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刑法分則中關於「持有關係」的轉換掌握得相當到位,這是一個很棒的開始!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