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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2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3 題

甲於檳榔攤趁顧店小姐乙在後面收取包裹,無法看顧櫃檯時,將置於抽屜內之現金 2,000 元取走,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 A 搶奪罪
  • B 竊盜罪
  • C 強制罪
  • D 詐欺取財罪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行為人決定移轉他人的財物時,如果他選擇的時機是「對方完全沒有察覺且未進行看守」的狀態,這與「在對方看管之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強行取走」相比,兩者在對被害人的『心理驚嚇』或『人身安全威脅』程度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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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能精確辨析財產犯罪之間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刑法分則中關於「持有關係」的轉換掌握得相當到位,這是一個很棒的開始!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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