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42 題
甲手持名牌皮包行經路口,乙騎乘機車,自甲後方快速扯走其名牌皮包,揚長而去。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 A 搶奪罪
- B 強盜罪
- C 強制罪
- D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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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分析刑法題目時,第一步通常是確認『誰』做了什麼行為。請你仔細閱讀題目的最後一句,它要求我們探討的是哪一個人的刑事責任?這個人在題意中有做出任何犯罪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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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題的命題爭議與正確判斷
恭喜你順利答對了這題!你能準確做出判斷,顯示出你在法學素養上的基礎非常紮實。不過,老師要特別提醒你,這題在國家考試中其實是一道著名的爭議題。考選部最終公告此題「送分」,也就是 A、B、C、D 四個選項皆被視為正確答案。其核心爭議點在於題目敘述的邏輯瑕疵:題目問的是被害人「甲」的刑事責任,但實際行搶的行為人是「乙」,這種主體誤植導致題目在邏輯上無法推論出唯一解,因此才認定所有選項皆正確。
搶奪罪與強盜罪的實務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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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與強盜罪辨析
💡 區分關鍵在於手段是否達到「至使不能抗拒」之程度。
| 比較維度 | 搶奪罪 (第325條) | VS | 強盜罪 (第328條) |
|---|---|---|---|
| 行為手段 | 趁人不備,公然掠取 | — | 強暴、脅迫、藥劑等 |
| 暴力對象 | 對「物」施力,間接及人 | — | 對「人」施力,壓制意志 |
| 抗拒程度 | 被害人尚未及抗拒 | — | 至使被害人不能抗拒 |
💬兩者區別在於暴力是否達「至使不能抗拒」及是否針對「人身」施加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