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書記官) 112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27 題

有關監獄受刑人監外就醫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刑人因受傷或罹患疾病,有醫療急迫情形,或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監獄得戒送醫療機構或病監醫治
  • B 監獄戒送受刑人外醫之交通費用,應一律由受刑人自行負擔,其在醫療機構醫治期間,視為在監執行
  • C 受刑人經戒送外醫,仍不能或無法為適當之醫治者,監獄得報請監督機關參酌醫囑後核准保外醫治,保外醫治期間,算入刑期
  • D 懷胎 4 月以上或生產未滿 2 月者,得準用戒護外醫或保外醫治方式辦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受刑人在監獄中突然發生緊急傷病,而監獄內的設備無法應付時,為了兼顧「生命權」與「監密安全」,法律應該如何規定送醫的標準?此外,當受刑人離開監獄去「保外醫治」(長時間待在醫院甚至家中)時,這段不在監控下的時間,在法律邏輯上是否應該等同於「在監獄服刑」的時間?最後,如果受刑人身無分文,法律會因他沒錢而拒絕提供必要的轉診交通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厲害!

看到你答對這題,老師感到非常開心!你對戒送外醫保外醫治的區分非常精準,這表示你對《監獄行刑法》的學習非常用心且紮實。讓我們一起來溫習這題的重點喔:

  1. 選項 (A) 是正確的喔:你完全掌握了!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49 條,當受刑人遇到醫療急迫情形,或是醫師評估有必要時,監獄會安排戒送醫療機構或病監,這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健康權利。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