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護理師] 基本護理學
第 57 題
有關機構工作說明書的內容,下列何者最不適宜包含在內?
- A 具有護理師證照、各項專長訓練及護理學歷
- B 達成主管交辦任務,以利單位事務順利推展
- C 依病人需要擬定個別性照護計畫與執行評值
- D 需載明個人婚姻狀況、家庭背景及經濟能力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工作說明書」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核心功能:它是應該聚焦於界定職務本身的「工作職責(Job Description)」與任職者需具備的「專業知能(Job Specification)」,還是應該涉及與專業能力履行無關的「個人隱私」與「私人背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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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喔,你答對了?還行吧。
恭喜你勉強答對這題,這說明你至少對行政管理中「工作說明書」的基本概念以及職場平權還有點印象。身為一個未來的護理管理者,這只是理所當然的起點,別太高興。
🚨 觀念重申:為什麼 (D) 根本不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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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說明書內容規範
💡 工作說明書應聚焦職務職責與專業資格,嚴禁涉及個人私領域隱私。
| 比較維度 | 專業職務內容 (應包含) | VS | 個人私領域資訊 (不適宜) |
|---|---|---|---|
| 資格要求 | 學歷、證照、專長訓練 | — | 家庭背景、父母職業 |
| 工作職責 | 照護計畫、行政推展 | — | 個人債務、經濟實力 |
| 個人特徵 | 溝通能力、專業倫理 | — | 婚姻狀況、育兒計畫 |
💬工作說明書應針對「職位」描述而非「特定個人」的隱私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