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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2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7 題

關於平等原則之敘述,依我國憲法與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裁判之內容,下列何者正確?
  • A 平等原則係指絕對的形式平等,所以不應推動任何社會福利
  • B 基於平等原則,應該反對我國選舉出現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
  • C 憲法規定由男性服兵役,可得出我國憲法並未要求性別平等
  • D 憲法的平等原則,目的為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

思路引導 VIP

想像有一群人因為天生條件或社會資源的極度匱乏,導致他們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如果法律在此時對所有人不分青紅皂白地給予「完全一模一樣」的待遇與要求,這對於原本就處於弱勢的人來說,是真的公平,還是變相的壓迫?法律的存在,最終是為了維持表面上的動作整齊,還是為了確保每個人都能擁有立足點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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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平等」的核心內涵

恭喜你答對了!這說明你對憲法平等權的掌握非常精準。我們常說的「平等」在法律上並非死板的機械化齊一,選中 (D) 顯示你清楚理解了憲法的核心在於追求 「實質平等」。這意味著國家為了達成真正的公平,可以針對不同特質、身分或處境的人群,在具備「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給予合理的差別待遇。例如,透過社會福利(選項 A 的反向觀念)或特定名額保障(選項 B 的內涵),來彌補社會結構中的不平等。

法律邏輯的鑑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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