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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2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6 題

下列何者非屬直接強制締約?
  • A 台電公司電力供給契約
  • B 自來水公司供水契約
  • C 液化瓦斯(桶裝瓦斯)供應契約
  • D 危急病人醫療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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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某種服務是由國家特許的單一公司提供(你沒得選),與一種在街頭巷尾隨處可見、有多家私人行號在經營的買賣服務相比,哪一種情況下法律更有必要介入,強制要求業者『絕對不能拒絕任何客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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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締約的法理核心

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選項中的差異!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契約自由」的例外情形。在法律規範中,為了保障民生必需或維護生命安全,法律會限制某些特定行業的「不締約自由」,這就是所謂的直接強制締約。電力與自來水的供應屬於獨佔性公用事業,依據《電業法》與《自來水法》,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業者不得拒絕民眾的申請;而危急病人的醫療救治則攸關人命,在《醫療法》中亦有明確的強制救治義務。

商業競爭與公共義務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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