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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2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8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簡易人壽保險,以下列何者擔任保險人,依法負保險給付責任?
  • A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B 交通部
  • C 中華郵政公司
  • D 保險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般的商業活動中,如果你向某間公司購買產品並支付費用,當產品出現問題需要履行售後責任時,法律上應該由「實際收錢並簽約的公司」負責,還是由「管理該產業的政府部會」來負責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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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 (C) 中華郵政公司,這代表你對於簡易人壽保險的法律主體與經營架構有非常精確的掌握,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

簡易人壽保險的經營與法律主體

在《郵政三法》的法條體系中,釐清「誰經營」與「誰負責任」是核心考點。根據**《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3 條的明確規定,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簡易人壽保險,法律上是以中華郵政公司為「保險人」(Insurer)**。這意味著在保險契約關係中,中華郵政公司是依法與要保人訂立契約、收取保險費,並在保險事故發生時負有保險給付義務的法律主體,而非其上級機關交通部或行政監督機關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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