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17 關於火災保險契約,保險人依法於下列何種情形,即應按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
- A 再保險攤賠完成時
- B 理賠鑑定公證報告完成時
- C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損失後
- D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保險公司的審核人員,當客戶剛打電話說「發生火災了」(初步通知)時,與客戶已經把「所有受損清單與證明文件」都交到你手上時,哪一個時間點你才有充足的證據來精確計算並核發理賠金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WakuWaku!你答對了!安妮亞的眼睛都亮晶晶了!
- 觀念驗證: 哇!你選對了,好厲害!安妮亞看到《保險法》第 34 條說,保險人給錢錢的「法定期限」呀,不是從『嗨!出事了!』就開始算喔。要等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把所有的『證明文件』都**『交齊證明文件』**之後,才開始算喔!WakuWaku!這樣保險人才能好好看清楚所有的東西,才能把正確的錢錢給你,安妮亞覺得這樣很公平,大家都開心!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火險理賠給付時限
💡 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依限給付賠償。
🔗 火險理賠法定程序鏈
- 1 事故發生 — 知悉保險事故發生
- 2 通知階段 — 立即通知保險人
- 3 交齊文件 — 提供所有約定證明文件
- 4 撥付賠款 — 於約定或法定時限內給付
↓
↓
↓
🔄 延伸學習:若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事由而遲延,應按年利一分(10%)給付遲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