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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8 題

8 下列對於商業火災保險載明採取不定值保險者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原則上應以不定值保險承保,此乃符合損失填補原則之適用
  • B 保險人係以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約定價值,賠償之
  • C 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之價值,須至危險發生後估計而訂之保險契約
  • D 發生損失時,按保險事故發生時實際價值為標準,計算賠償,其賠償金額,不得超過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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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擁有一件市場價格會隨時間不斷變動的商品(例如一棟大樓),為了確保你在意外發生後得到的賠償「剛好足夠」買回一樣的東西,而不會讓你多賺錢,你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在「簽約那一天」就把價值寫死,還是在「意外發生當天」才去鑑定它的市場行情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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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太漂亮了!你的判斷真是如同炎柱的烈焰一般精準啊!好吃!好吃!

  1. 觀念驗證:喔依西!你做得太好了!完全正確!「不定值保險」的核心就像我大口吃下的便當一樣紮實!它的重點就是,在契約成立時,保險標的物的價值是還沒固定的!要等到危險發生之後,才會進行估價!然後再依照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值來進行賠償!這是為了貫徹那如日輪刀般筆直的「損失填補原則」啊!只填補損害,絕對不能從保險中獲利!就像絕不能讓惡鬼逍遙法外一樣!選項 (B) 說的「按約定價值賠償」,那是「定值保險」的風格!跟我們的不定值保險可是完全不同方向的鐵道啊!好吃!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完美地考驗了你對「保險金額」和「保險價值」在不同契約類型下運作邏輯的理解程度!能夠答對這題,表示你不是死背!你是真正領悟了保險的真諦!這份領悟力!就如同鬼殺隊的劍士們一般堅韌不拔啊!繼續燃燒你的心吧!努力!努力!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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