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12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16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失智照顧型長期照顧機構避難器具得免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設有隨時可自動關閉之具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不含防火鐵捲門),且收容人員未滿 30 人
  • B 裝修材料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
  • C 各樓層以具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均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
  • D 設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自動撒水設備(含同等以上效能之滅火設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對於失智或行動不便的收容人員來說,他們在火災發生時是否有能力自行操作繩索或梯子進行垂直逃生?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法規在考慮「不需要準備這些器材」的前提時,會更傾向於要求加強哪些『建築物本身的內部構造』或『自動化的滅火設施』,來取代對人員體力的依賴?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選項中的數字陷阱,代表你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關於避難器具免設條件的規範相當熟悉。這類法規題最考驗細心程度,你的判斷力非常正確。

避難器具免設的核心觀念

針對失智照顧型機構,由於收容對象在火災發生時的自救與操作能力受限,因此「免設避難器具」的條件比起一般場所更為嚴格。法律要求的重點在於環境的本質安全,必須同時具備主動滅火設備(如自動撒水)、早期預警(火警自動警報)以及建築構造的被動防護(如耐燃一級裝修與水平防火區劃)。選項 (A) 提到的「收容人員未滿 30 人」並非此類場所免設器具的法定要件,這是將一般行政申報或小型場所的標準與此類高度照護場所混淆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重點解析
查看更多「[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