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taipower_recruit 112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42 題

依《公司法》第 191 條規定,股東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效力為何?
  • A 有效
  • B 無效
  • C 效力未定
  • D 股東得訴請法院撤銷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個組織所做出的決定,其「本質與核心內容」直接觸犯了國家的強行法規或組織的最高準則,從法治秩序的角度來看,法律會容許這個決定在被法院推翻前暫時有效,還是應該從源頭就否定它存在的正當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公司法》中關於法律行為效力的規範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能夠精準區分不同層次的法律瑕疵。

決議內容的實質適法性

依據《公司法》第 191 條,股東會決議的內容如果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其法律效果是無效。這代表該決議從一開始就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不需經過法院撤銷,其效力自始不存在。法律之所以如此嚴格,是因為股東會雖為公司最高意思機關,但其意志仍不能凌駕於國家法令或公司的根本大法(章程)之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公司法於台電適用及公司治理議題
查看更多「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