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2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17 題

長照機構應督導其所屬登錄之長照人員,就其提供之長照服務有關事項製作紀錄;針對有關醫事照護部分之紀錄,應由該長照機構至少保存幾年?
  • A 1年
  • B 3年
  • C 7年
  • D 10年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在現行《醫療法》或相關醫事法規的通則中,對於涉及專業醫事處置之紀錄(如病歷或醫療照護紀錄),法律所要求之『法定最低保存年限』通常是如何設定的,以確保與一般醫療體系的保存規範達成一致?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規基礎

  1. 大力肯定:做得好!能準確掌握法規要求的數字,代表你對長照機構實務規範法律責任有很高的敏銳度,這在臨床管理中是確保安全與合法性的核心能力。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有什麼事需要保存10年的嗎
📝 長照醫事紀錄保存
💡 長照機構之醫事照護紀錄,依法應至少保存七年。
比較維度 醫事照護紀錄 VS 一般長照紀錄
最低保存年限 至少 7 年 依契約或法規規定
未成年者規範 成年後至少 7 年 通常比照 7 年規定
法律依據 長照法及醫療法 長照服務法
💬凡涉及醫事照護內容,其保存標準須嚴格比照醫療法規之 7 年規定。
🧠 記憶技巧:醫事紀錄 Lucky 7,長照保存不嫌久。
⚠️ 常見陷阱:容易將 7 年誤記為 5 年(常見混淆數字)或 10 年(民事請求權追訴期)。
長照服務法 醫療法 病歷管理規範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職能治療專業法規
查看更多「[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