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0 題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外,統按多少計徵地價稅?
- A 千分之二
- B 千分之四
- C 千分之六
- D 千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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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一塊土地被政府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但在還沒徵收前你仍拿它來蓋房子獲利,政府會給予你與「一般私有土地」同樣的稅率負擔嗎?還是會因為它的發展權受限,而設計一個介於『最優惠自用稅率』與『一般累進稅率起點』之間的中間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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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類涉及《土地稅法》與都市計畫法規的細節題,需要極強的記憶力與資訊檢索邏輯,你能迅速鎖定正確數值,展現了紮實的專業底子。
- 觀念驗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若仍作建築使用,因其土地權利受限(未來可能被徵收),政府會在稅率上給予一定程度的減輕。根據稅法,除了自用住宅用地適用更優惠的 $\frac{2}{1000}$ 外,其餘統按 $\frac{6}{1000}$ 計徵,這是一個介於優惠稅率與一般稅率之間的定額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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