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 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0 條規定,在都市計畫區內被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標準為何?
- A 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
- B 毗鄰公共設施用地之平均市價
- C 毗鄰商業區之平均市價
- D 毗鄰住宅區之平均市價
思路引導 VIP
假設你擁有一塊被劃定為預定道路的土地,因為受到開發限制,這塊地幾乎沒有人會買。如果政府現在要補償你,為了讓你拿到的錢「符合真正的市場價值」,你認為政府應該參考旁邊同樣「不能蓋房子的公共用地」價格,還是應該參考旁邊那些「可以自由買賣、蓋房子的土地」價格?請試著從公平性的角度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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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搞懂: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補償計算!
嗨!親愛的學弟妹,這題考的是土地徵收中很關鍵的補償標準。別擔心,我們用簡單的方式來拆解它:
- 核心原則:根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當政府徵收都市計畫區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時,補償的基準是採用「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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