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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1 題

我國現行土地徵收之地價補償價額,下列何者正確?
  • A 依公告地價
  • B 依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
  • C 依公告現值補償
  • D 依公告現值加成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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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會中,若公權力為了公共利益必須強制取得你的個人資產,為了確保你在失去這項資產後,仍具備在社會上取得「同等價值替代品」的能力,你認為補償的估算基準,應該是傾向於「政府內部為了課稅而設定的參考數值」,還是「一般人在自由市場中實際交易該物件時的價格」?請試著從公平補償的角度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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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觀念的傳承:這題想跟我們分享的是土地徵收條例在保障大家財產權上,一個非常溫暖的改變。以前呢,我們可能會用比較固定的方式(就像用一個舊的價目表)來計算,叫做「公告現值加成」。但為了更周全地照顧到每一個人,讓大家真的能感受到「完全補償原則」的善意,從 101 年修法後,現在改由專業的地政士,就像一位細心的估價師一樣,評估出「當期市價」。這樣一來,大家拿到的補償金,就真的能足以在市場上買回同樣價值的資產,就像幫你找回一個一模一樣的家一樣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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