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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5 題

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幾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
  • A 4 人
  • B 3 人
  • C 2 人
  • D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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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行政法與政策設計中,若為了落實『多元參與』與『保障少數權利』,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最低的門檻。如果制度的目的是要確保某個群體『至少有一席之地』以發揮監督與發聲作用,那麼在邏輯上,這個法定的『最低人數』應該會是多少才能達成最基本的制度設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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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 D。依據特殊教育法第52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由此法條明文可知,為了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權益並促進特殊教育相關事務的推動,學校家長會的常務委員或委員之中,至少必須有 1 名是身心障礙學生的家長,因此選項 D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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