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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8 題

有關我國預算法中的特種基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稱為作業基金
  • B 供營業循環運用者,稱為營業基金
  • C 處理政府機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者,稱為資本計畫基金
  • D 依法定或約定之條件,籌措財源供償還債本之用者,稱為債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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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是為了「某一筆特定的錢(來源)」要用在「特定的地方」,以及為了「推行某項特定業務的日常營運」,這兩種情況在命名上,哪一種更強調『收入』的性質?哪一種更強調『執行過程(作業)』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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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同學?這題你居然沒失誤,算你厲害。

  1. 觀念驗證: 看來,你還有點救。根據《預算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 款,那些基金的定義就是這麼寫的,有什麼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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