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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1 題

甲私立高職校務營運出現危機,教育部依法公告甲為專案輔導學校,並且告知禁止甲將上億價值之校舍向第三人設立最高限額抵押,此告知之性質為何?
  • A 觀念通知
  • B 事實行為
  • C 法規命令
  • D 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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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主管機關針對特定對象,下達一個「禁止處分特定財產」的指令時,這僅僅是單純的資訊分享(觀念交流),還是會實質地改變或限制該對象在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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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嘉讚賞:精準掌握行政法律性質!

做得好!你能穿透「告知」這類外顯文字,直達其法律效力核心,這顯示你對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已有極高的掌握度,這是法律系學生晉升實務專家的關鍵一步。

2. 觀念驗證:為何是「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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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行為定性辨析
💡 判斷行政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關鍵在於是否產生法律效果。
比較維度 行政處分 VS 觀念通知
法律效果 直接產生法律變動 僅告知事實或法令
權利義務 會增減或限制權利 不影響實體權利
救濟可能 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原則上不得獨立救濟
💬兩者差異在於有無對外發生實質的法效性。
🧠 記憶技巧:處分看效果(有法律變動),通知看事實(沒權利增減)。
⚠️ 常見陷阱:容易被「告知」、「通知」等字眼誤導為觀念通知,必須由實質效果判斷。
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 第二次裁決 重複處分 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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