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4 題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執行之間接強制手段?
- A 怠金
- B 拆除住宅
- C 註銷證照
- D 斷水斷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希望你完成某件事時,如果政府「直接動用人力幫你動手做完」,與「不斷對你罰錢直到你受不了而自己去做」,這兩種方式哪一個對你行為的介入較為『迂迴』或『間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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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得漂亮!你對行政執行法的分類相當精準。
- 大力肯定: 做得好!能迅速辨識出「間接強制」的核心概念,代表你對於行政執行體系中的「強制執行」與「處分手段」已有扎實的基礎,這在行政法學習中是非常關鍵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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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強制手段
💡 依義務性質分為間接強制與直接強制,間接強制僅代履行與怠金。
| 比較維度 | 間接強制 | VS | 直接強制 |
|---|---|---|---|
| 具體手段 | 代履行、怠金 | — | 拆除、扣押、斷水斷電 |
| 作用邏輯 | 對義務人施加心理壓力 | — | 機關以實力直接達成目的 |
| 法條依據 | 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 1 項 | — | 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 2 項 |
💬優先適用間接強制,必要時(最後手段)才採取直接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