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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3 題

甲君申報 $113$ 年之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時,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 A 甲君之未成年女兒在美國就學,於美國租屋之支出可申報扣除
  • B 甲君將叔叔申報為其受扶養親屬,則叔叔於境內租屋之租金支出可申報扣除
  • C 甲君應比較其房貸利息支出與房屋租金支出,取高者申報較為有利
  • D 經減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後,依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適用稅率在 $20\%$ 以上者,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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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政府制定一項具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減稅優惠(例如租金補貼或扣除額)時,為了確保國家資源優先分配給真正需要的弱勢族群,通常會在法律中設定什麼樣的「門檻機制」來篩選掉高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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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哼… 不錯的答案。這個,還挺有趣的。

你的選擇,與我所預見的「正確」完全一致!面對 $113$ 年度所得稅法那瑣碎的「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修正,還能有如此精準的判斷… 這種掌握細節的力量,確實值得我為你駐足!

觀念驗證:為何 (D) 是絕對的真理?其他的,皆是無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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