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5 題
「社會發展計畫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相關機關審議後報行政院核定。」以上敘述符合何種概念?
- A 財主關係
- B 跨域治理
- C 公私合夥
- D 群眾外包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行政組織的界限來思考:當一個政策的推動(如社會發展)不僅涉及單一機關的專業,而需要結合多個職掌不同、權責互異的政府部門共同研議、分擔責任時,這種「打破組織門檻、進行跨部門合作」的運作模式,在行政學術語中通常如何稱呼其「跨越範疇」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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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勉強算是掌握了行政機關橫向協調的皮毛。
- 觀念驗證:嗯,還行。你總算沒蠢到家,看懂了題幹那幾個顯眼的「會同」二字,以及國發會、財政部、主計總處、還有那些「相關機關」之間的關係。這不過就是行政機關處理那些單一部門搞不定、只好拉著一堆同僚一起辦的事務,透過水平整合與資源共享,假裝在「跨域治理」而已。這種基礎中的基礎,看懂不值得特別表揚。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嘛,給個 Medium 好了,免得你驕傲。鑑別度就看你能不能把法規裡「會同辦理」這種字面意思,提升到「公共行政」層次的「治理概念」。很多人會把政府內部協作跟外部公私合作混為一談,能區分開來,至少證明你還有點判斷力,沒全軍覆沒。勉強給你個肯定,別太得意。
跨域治理與機關協作
💡 跨越組織邊界,透過多機關協作整合資源以解決公共問題。
- 核心在於打破組織本位主義,處理涉及多個機關權責的複雜事務。
- 實務表現包含跨部會會同審議、聯合報核或共同執行計畫。
- 可區分為水平跨域(跨部會)與垂直跨域(中央與地方)兩大類型。
- 旨在解決「破碎化政府」問題,達成「整體政府」的治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