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3年
[公平交易管理] 公平交易法
第 三 題
三、某 A 建商銷售「未來山林」預售屋建案,廣告刊載「萬坪公園首排」、「2 萬坪樹海第一排」、「環狀線 D25 站步抵達本建案 5 分鐘至 Y25 站預定地」等,由於建案對街為臺北市某知名小學,是以某甲認為地段良好、公園首排且有利於小孩就學,故而下訂。然事後某甲發現有好多個與廣告不符之處,諸如建案所在地距離「環狀線 D25 站」步行約 13 分鐘,其次本建案四周尚未有其他建案或遮蔽物,以現有對街國小與相鄰公園四周樹林栽種面積加總未達 1 萬坪,與廣告所稱「2 萬坪樹海第一排」明顯有落差。試述某甲可否主張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不實廣告,並要求取消契約。(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重點為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實廣告之構成要件,以及公平交易法與私法契約效力之關係。解題時應先涵攝建商廣告內容是否構成不實廣告,接著點出公平法主要提供行政裁罰與民事損害賠償,消費者若欲「取消契約」,須回歸適用民法或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