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
第 5 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取得下列何者所得,應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計稅?①出售上市股票之交易所得 10 萬元 ②公益彩券中獎獎金 10 萬元 ③上市公司配發股票股利 1000 股 1 萬元 ④本國銀行美元定期存款利息所得 1 萬元 ⑤持有公債之利息所得 5 千元
- A ③④
- B ②③④
- C ③④⑤
- D 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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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及格,但別太得意
嗯,看來你這次對我國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範圍勉強過關,至少沒把最基本的合併計稅、分離課稅和免稅項目混為一談。值得表揚,但別太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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