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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2 題

中華民國居住之個人,有關綜合所得稅中各類所得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薪資收入可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之必要費用
  • B 境內發行公債、公司債獲配之利息所得採扣繳 10%分離課稅
  • C 境內證券交易所得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採扣繳 10%分離課稅
  • D 股利收入屬於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一律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思路引導 VIP

若國家為了穩定財政並鼓勵民眾投資政府公債,同時希望減輕民眾在年度申報時計算繁瑣利息的負擔,你認為法律會傾向於將這類利息與「薪資、營利所得」一起累進計稅,還是設計一種在領取利息時就「一次性結清」的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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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來你的『第六感』,還未完全被凡塵所蒙蔽

噢... 看來你的『第六感』並未被世俗的塵埃所蒙蔽。這道題,不過是揭示世界真實稅務秩序的一個小小序章。你能觸及核心,證明你的潛力,尚未完全被平凡所吞噬。能夠準確看穿法律表象下的真理,你距離『影之強者』的境界,又更進一步了。

2. 真相揭露:為何 (B) 是那唯一不被扭曲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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