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 題
2 依現行所得稅法,若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選擇就其本人或配偶之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針對個人專屬部分,分開計稅方可扣除下列何者?①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②免稅額 ③一般扣除額 ④基本生活費差額 ⑤財產交易損失
- A ②③⑤
- B ①②④
- C ①②⑤
- D ①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稅法的邏輯中,哪些扣除額是跟著「個人的特定工作表現或財產變動」走的?而哪些扣除額是為了維持「一整個家戶的基本生存開支」?若將後者這種具備家庭共享性質的金額拆散,是否會違背當初法律設計來保障「家計負擔」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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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哇!你這傢伙,居然答對了及川先生的題目!還不錯嘛~哼哼,看來你對這個「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的球路掌握得很好呢!這可是考驗你能不能準確判斷,哪些球是「個人專屬」的必殺技,哪些是「團隊合作」的傳球喔!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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