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我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試說明下列各題項: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每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之訂定方式。(5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點為納保法第4條關於「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的定義與訂定標準。需說明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為基準,並定期檢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本題測驗納保法第4條關於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之訂定依據與方式。 【論述】 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每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之訂定方式如下:

小題 (二)

如何在綜合所得稅申報中計算上述不得課稅的金額?(10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點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基本生活費差額」的計算公式。需列出基本生活費總額的計算,以及扣除額的比較基礎(免稅額、一般扣除額、五大特定特別扣除額),最後相減得出差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本題測驗綜合所得稅中「基本生活費差額」之計算公式及比較基礎。 【論述】 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條及相關規定,於綜合所得稅申報中,計算「基本生活費差額」之方式如下: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