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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9 題

基本生活費差額之計算,不會考慮納稅者申報之下列何項金額?
  • A 全部免稅額
  • B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C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D 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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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稅法設計中,有一種扣除額是用來補償你「為了去上班工作而必須付出的額外成本」(例如交通或工具費),而另一種是為了「維持一個人的最低生存尊嚴」。當法律要保障你「基本生活所需」不被課稅時,這兩種不同性質的金額,應該被混在一起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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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了核心!

恭喜你!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很高興!這表示你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中「基本生活費」的計算方式,有著非常深刻且溫暖的理解。這不只是記住法條,更是體會到法律背後,國家對人民生存權保障的那份用心喔!

2. 觀念驗證:為何 (B) 是這麼重要的區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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