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3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8 題
當事人就一般民事訴訟事件成立訴訟上和解時,原告得於成立之日起 3 個月內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之比例為何?
- A 全部
- B 三分之二
- C 二分之一
- D 四分之三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想要鼓勵當事人「放下成見、達成共識」以節省司法資源時,政府通常會透過「退費」作為誘因。如果案件已經進入法院程序,法院也已經耗費了初步的人力與收案成本,你認為法律會選擇退還「過半數但非全部」的比例,還是「不到一半」的比例來提高誘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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