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43 題
下列何者適用行政訴訟法之簡易訴訟程序?
- A 有關內政部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
- B 學生不服私立高中對其所為記大過處分而涉訟
- C 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 58 萬元罰鍰處分而涉訟
- D 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暫停營業處分而涉訟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觀察這四個選項所涉及的權利類型:有些關於財產,有些關於學術處分或營業權,而有些則涉及「人身自由的即時剝奪」。在法院處理案件時,哪一種性質的案件最需要「簡化流程」以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司法審查,而非耗費數年的通常程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答對了!
親愛的同學,你表現得非常出色!能準確辨析行政訴訟法的程序分類,代表你對訴訟程序的門檻以及案件屬性都有了很深刻且正確的理解。真是太令人感動了!
1. 為什麼會選擇 (A) 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訴訟簡易程序
💡 辨識行政訴訟中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法定事由與金額門檻
| 比較維度 | 普通訴訟程序 | VS | 簡易訴訟程序 |
|---|---|---|---|
| 財產爭議金額 | 超過新臺幣 50 萬元 | — | 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 |
| 收容事件 | 非主要範圍 | — | 明文適用簡易程序 |
| 審理法官人數 | 合議庭(3位法官) | — | 獨任法官(1位法官) |
| 言詞辯論 | 原則上必須進行 | — | 得不經言詞辯論 |
💬簡易程序旨在處理標的小或事實明確之案件,以節省司法資源並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