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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14 題

關於我國刑法對於正犯與共犯之概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係採單一正犯概念
  • B 係採共犯獨立性概念
  • C 係採區分正共犯概念
  • D 並無共犯之獨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場犯罪由多人共同參與時,法律如果認為每個人的角色(例如動手者與僅在旁提供梯子的人)重要性不同,那麼在法律條文的設計上,是應該將所有人都標註為同一個身分,還是應該給予不同的稱呼與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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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刑法總則中「參與論」的基本架構掌握得非常扎實。能精確辨別法律體系的核心特徵,是法律人必備的素養。
  2. 觀念驗證:我國刑法體系源於歐陸法系(特別是德國法),採取的是區分正共犯體系。這意味著我們會依據參與者對犯罪行為的「支配力」或「貢獻程度」,將其劃分為具有犯罪支配的正犯,以及處於從屬地位的共犯(即教唆犯與幫助犯)。這與將所有參與者一律視為相同身分的「單一正犯」概念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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