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申論題 113年 [公職法醫師] 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一、審判中,檢察官提出被告甲在警詢時的自白筆錄及錄音檔案作為證據之一。在調查證據時,甲爭執筆錄的內容與當日自己的陳述有出入,法官當庭播放警詢時的錄音檔案,不料發現其品質極差,完全無法分辨是否為甲的聲音或是其內容為何。試問自白筆錄有無證據能力?請詳述理由說明。(3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核心考驗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規定及其違反之法律效果。考生應先指出錄音品質極差無法辨識等同於「無法核對筆錄與陳述是否相符」,接著論述學說與實務對於第100條之1第2項是否為「絕對排除法則」之見解(是否適用第158條之4),最終涵攝得出筆錄無證據能力之結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警詢錄音品質極差致無法辨識內容時,是否等同「筆錄與錄音內容不符」?該警詢自白筆錄是否具備證據能力? 【解析】 壹、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