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
第 二 題
二、犯罪嫌疑人甲被逮捕後,移送至警察機關,於傍晚八時許開始接受詢問。甲自白犯
罪後,解送至地檢署。檢察官於深夜十一時許開始訊問,甲為同樣內容的自白。試
問,甲在警察詢問及檢察官訊問的自白有無證據能力,應如何判斷?請附詳細理由
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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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重點在於「夜間詢問/訊問」的限制與證據排除原則。請按以下步驟展開:
- 警察端(詢問):傍晚八時屬夜間(日沒後),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3的禁止夜間詢問原則。若無例外情形(如被告同意、緊急情況等),該自白之證據能力應依第158條之2第1項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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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 警察違法夜間詢問之自白效力(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3、第158條之2)。
- 檢察官深夜訊問之限制(刑事訴訟法第9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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