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3年
[心理輔導員]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二 題
民國 112 年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正,引入性影像相關犯罪之刑事保護令。試論述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性影像相關犯罪之少年法院刑事保護令其立法理由為何?倘若少年有違反此少年法院給予少年刑事保護令的情事,其後續的法律效果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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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112年少事法因應數位性暴力修法之重點。解題應先點出《少事法》第83條之3增訂保護令之立法理由(因應數位犯罪即時性、擴散性與落實被害人保護)。接著,需從「實體法(構成新非行)」、「程序法(收容保全)」及「執行法(留置觀察與改定感化)」三個層次,完整推導少年違反保護令之多重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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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民國112年《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配合「防制性暴力」相關法制(如刑法、性防法等)之修正,增訂第83條之3,明定少年法院得核發性影像相關犯罪之保護令,以即時防制性暴力並保護被害人。其立法理由及違反之法律效果分析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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