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3年
[行政執行官] 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
第 三 題
A 公司及其從屬公司 B 公司分別於市場上購入 C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C 公司)有表決權股份達其已發行股份總數 30%及 25%。其後,A 公司之法人代表甲、乙及 B 公司分別在 C 公司董事選舉中當選為董事(C 公司共有五席董事),甲並獲選為 C 公司董事長。由於 A 公司之另一家 D 從屬公司近期發生資金調度困難,甲遂在 A 公司的指示下,將 C 公司之資金六千萬元無息貸予 D 公司,並以高價購買 D 公司之庫存商品。就上述行為,請問 C 公司的債權人及小股東有何權利得主張?(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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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公司法》的「關係企業專章」與「負責人忠實義務」。解題步驟為:首先界定A、B、C之控制與從屬關係;其次定性甲的行為違反資金貸與限制(第15条)與非常規交易;最後分別從「債權人」(第369條之4第3項)與「小股東」(第214條代位訴訟、第369條之4第2項)的視角,臚列其救濟途徑與權利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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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控制公司(A公司)指示從屬公司(C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之不利益交易(違法無息借款、高價購貨),致生損害於C公司時,C公司之債權人與少數股東得依《公司法》關係企業專章及相關規定,主張何種權利?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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