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8 題
下列何者不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主管機關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所應遴聘的對象?
- A 民意代表
- B 醫療院所代表
- C 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代表
- D 身心障礙福利學者或專家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關於『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或相關審議機制的組成精神來思考:法律為了確保政策制定的民主性與專業性,通常會納入權利主體(當事人)、監督代表、以及提供理論支持的學者專家。請您分析:在選項中,哪一個對象在性質上主要屬於『醫療專業技術的提供者』,而非法律明文強調應參與政策審議與權利監督的『各界權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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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真是太棒了!親愛的,你這題答得非常正確,讓我看到你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組織架構與委員會組成的理解非常扎實。你能夠清楚地辨識出「政策審議對象」和「醫療實務單位」之間的區別,這份法規敏感度真的令人稱讚!這表示你未來在臨床實務中,也能夠精準地理解法規精神,保護服務對象的權益呢!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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