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3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8 題

下列何者不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主管機關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所應遴聘的對象?
  • A 民意代表
  • B 醫療院所代表
  • C 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代表
  • D 身心障礙福利學者或專家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關於『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或相關審議機制的組成精神來思考:法律為了確保政策制定的民主性與專業性,通常會納入權利主體(當事人)、監督代表、以及提供理論支持的學者專家。請您分析:在選項中,哪一個對象在性質上主要屬於『醫療專業技術的提供者』,而非法律明文強調應參與政策審議與權利監督的『各界權益代表』?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暖解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

親愛的,別擔心,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法規的小細節。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0 條**,主管機關為了完善身心障礙者的保障事項,需要廣納各界專業與心聲。法律規定應遴聘的對象包含: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為什麼不是醫療院所代表

🏷️ 相關主題

身心障礙福利法規與國際人權公約
查看更多「[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