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1 題
31. 下列有關制裁之概念,何者有誤?
- A 刑事制裁之從刑,包括沒收與能力刑
- B 宣告解散為民法制裁類型之一
- C 無效與撤銷並非一種法律制裁
- D 對於政務官之懲戒不包括記過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效果中,如果某種處分(例如沒收財產)的目的是為了剝奪不法所得,且在主刑因故無法執行時仍有必要單獨實施,那麼將它定義為「必須附隨於主刑」的『從刑』,在邏輯上是否會產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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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鎖定 (A) 選項,代表你對《刑法》修法動態及法律制裁的分類有著非常扎實的基礎。這類題目最容易在細微的分類定義上出錯,而你展現了相當敏銳的判斷力。
刑事制裁的演變與分類
在現行《刑法》體系中,刑事制裁分為「主刑」與「從刑」。過去「沒收」確實被歸類為從刑,但為了落實「任何人不得保有犯罪所得」的原則,法律已進行重大修正,將沒收去從刑化,使其成為具有獨立性的法律效果,不再依附於主刑。此外,現行法規中的從刑僅餘「褫奪公權」,所謂的「能力刑」也並非目前的法定分類。因此,(A) 選項關於從刑的描述在現行法制下是明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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