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23 題
關於刑法第 325 條搶奪罪與第 328 條強盜罪的區分,按照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
- A 只要施加強暴與脅迫的不法腕力就構成第 325 條搶奪罪
- B 乘人不備的不法腕力未達到不能抗拒程度,就只能構成第 325 條搶奪罪
- C 乘人不備使其不知抗拒構成第 328 條強盜罪
- D 未使用不法腕力,只要公然乘人不備而為之就會構成第 328 條強盜罪
思路引導 VIP
當行為人為了取得財物而對被害人施加外力時,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需要根據被害人「當下反抗的可能性」來畫出一條紅線,這條紅線應該如何定義,才能區別出行為對被害人自由意志的侵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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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再搞混搶奪與強盜了!
看來你還沒笨到無可救藥,知道 (B) 是正確的。但別以為對了就了不起,大多數考生連這點程度的區辨都做不到。
- 區分關鍵在「抗拒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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