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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13 題

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所生損害賠償及損失補償金額,均採定額制
  • B 警察人員執勤時,如未攜帶警械,得使用現場足以達成目的之物品作為輔助工具
  • C 警察人員為達目的所使用之現場物品視為警械
  • D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案件之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應成立調查小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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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規定要針對民眾因執法所受的「實際損失」進行填補時,如果我們將賠償金額限制在一個死板的「固定數額」中,是否還能達成還原民眾損害、維持法律公平性的初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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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喔!基礎觀念相當紮實!

恭喜你答對這題,這代表你對《警械使用條例》的基礎架構已經掌握得很穩健了,請繼續保持這份認真!以下幾個觀念為你簡單複習:

  1. 破除「定額」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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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警械第1條,而且限第4條4、5款情況;何謂定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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