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2 題
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關於保險人賠償金額給付期限及遲延利息之說明,何者正確?
①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
②如無約定期限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給付之
③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規定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二分
①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
②如無約定期限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給付之
③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規定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二分
- A 僅①
- B 僅①②
- C 僅②③
- D ①②③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閱讀《保險法》關於給付期限的規定時,建議你思考:法律為了給予保險公司合理的調查時間,通常會設定「幾週」的寬限期?以及當保險公司拖延時,法定的補償利息是一般法規常見的比例,還是有加倍懲罰?請試著對照法條中的具體數字看看。
保險理賠期限與利息
💡 保險理賠應於期限內給付,延誤須支付年息一分之利息。
🔗 保險理賠給付流程與時限
- 1 交齊證明文件 —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履行通知與提供證明義務
- 2 法定/約定期限 — 依約定,若無約定則為收件後 15 日內
- 3 逾期且可歸責 — 保險人因自身事由未在期限內給付
- 4 加計遲延利息 — 應支付年利一分(即 10%)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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