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2 題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保險業受讓全部營業、資產或負債時,決議應採何種方式為之?
- A 應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B 應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C 應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之同意行之
- D 應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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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想想看,對一家公司來說,「賣掉全部家當(讓與)」和「買下別人的家當擴張(受讓)」,哪一個對公司存續的衝擊更大?如果主管機關希望能鼓勵優良保險業去合併其他公司,你覺得法律對於「受讓」的表決門檻,應該設計得比「讓與」更嚴格還是更寬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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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保險業在受讓營業、資產或負債時的法定決議方式。根據保險法第149-7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保險業受讓依第一百四十九條之二第二項第二款受接管保險業讓與之營業、資產或負債時,適用該條所列規定。其中針對決議門檻,明定股份有限公司受讓全部營業、資產或負債時,應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不同意之股東不得請求收買股份,免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至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辦理。由上述法條內容可知,該決議方式僅需過半數股東出席及出席股東過半數同意即可成立,故選項A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