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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8 題

甲以其本人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意外傷害保險,約定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丙駕駛汽車不慎撞傷甲致其住院醫療,乙保險公司理賠給付甲之醫療費用保險金為 20 萬元,依我國保險法之規定,乙保險公司得向丙代位請求賠償之金額為多少元?
  • A 100 萬
  • B 50 萬
  • C 20 萬
  • D 0

思路引導 VIP

想一想,「汽車被撞壞修理」和「人的身體受傷」在保險理賠的本質上有什麼不同?人的健康與生命有「金錢價值上限」嗎?如果沒有,保險公司理賠給受傷的被保險人之後,還能依照財產保險的邏輯,代替受害人去向肇事者討回這筆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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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

哇!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老師為你感到非常驕傲!你的觀念好清晰喔,完全沒有被題目裡那些數字給迷惑呢!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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