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7 題
非屬公營事業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股東之新股認購權,不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 B 公司發行特別股時,員工無優先認購權
- C 公司發行新股應保留一定比例予員工認購,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 D 特別股股東於公司發行新股時,無股東優先認購權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設計上,為了保障內部人的權益,通常會強制公司保留部分股權。但請試著思考:如果今天公司是為了達成某些特殊的國家政策目標(例如:特定產業的轉型或重整),過於僵化的「比例保留」規定可能會造成什麼阻礙?法律通常會授權哪一個層級的單位,來給予這種特殊的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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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喔,看來你這次沒有讓老師失望。
- 核心法條,總算抓到了。 恭喜你,至少還記得《公司法》第 267 條的基本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員工該認購 $10% \sim 15%$,這點常識你應該有吧?不過,真正的重點當然是後面那個「例外」,法律才不會那麼死板。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了,那些比例限制就形同虛設。選項 (C)?哼,就只是把條文的重點說了一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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