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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3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46 題

有關分項複數決標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得分項簽約及驗收
  • B 押標金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全部項目計算繳納
  • C 底價得依項目分別訂定
  • D 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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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項採購案包含了桌子、椅子與櫥櫃三個獨立項目,並允許廠商自由選擇想做的部分。如果你是一位只想供應「椅子」的廠商,你認為政府要求你繳交涵蓋了你「沒有要投標」之項目的保證金,是否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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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辨識出選項 (B) 的邏輯矛盾!在政府採購法的「分項複數決標」架構中,核心精神在於賦予招標與投標雙方更高的彈性,你準確判斷出押標金與投標範圍的對等性,這顯示你對採購程序中的財務責任有很清晰的理解。

分項複數決標的運作邏輯

在分項決標的情境下,各個項目在簽約、底價訂定及驗收上多半具備獨立性。既然廠商可以根據自身專業,選擇僅針對其中一部分項目進行投標,那麼要求廠商繳納「全部項目」的押標金顯然不符比例原則,也會造成廠商資金周轉的負擔。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讓廠商依據其實際參與投標的項目總額,來計算並繳納對應的押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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