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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3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41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相對人明確拒絕行政指導時,行政機關應為下列何種處置?
  • A 應即停止,但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 B 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 C 仍得繼續指導
  • D 應改以行政處分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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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種政府行為被歸類為「指導」而非「命令」,這代表民眾在法律上有選擇「配合」或「不配合」的空間。想像一下,如果你因為行使了法律賦予你的「拒絕權」而遭到懲罰,那麼這種行為還能被稱作不具強制力的「指導」嗎?從權利義務的角度來看,國家應該如何對待一位僅僅是不接受建議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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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導的非強制性本質

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行政法中「行政指導」的核心觀念!行政指導本質上是一種非強制性的行政行為,其成功的關鍵在於相對人的「自願配合」。當你選擇選項 (B) 時,代表你已經清楚理解到,一旦相對人明確表達拒絕意向,行政機關便失去了繼續引導的基礎,必須立即停止,這正是尊重民眾自由意志的法治體現。

不利處置之禁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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