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3年
[國民小學]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20 題
依據現行《教師法》規定,主管機關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者」之案件,應成立下列何種委員會受理學校申請案件?
- A 教師評審委員會
- B 教師專業審查會
- C 成績考核委員會
- D 校園事件處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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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個案件涉及教師的「教學品質」是否達標,且學校希望向「上級政府機關」申請專門的第三方專家來進行「專業評估與審議」,你認為這個組織的名稱中,應該包含哪兩個核心關鍵字,最能體現其「專業鑑定」與「審核」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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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B)。依據現行《教師法》第17條規定:「主管機關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情形之案件,應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受理學校申請案件或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提交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之案件。」由此明文可知,主管機關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相關案件所成立的專責組織為「教師專業審查會」,故選項(B)為正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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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委員會
教師專業審查會
💡 主管機關設置專審會協助處理教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案件
| 比較維度 | 教師專業審查會 (專審會) | VS | 校園事件處理會議 (校事會議) |
|---|---|---|---|
| 設置層級 | 主管機關 (教育部或局處) | — | 各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 主要任務 | 受理調查、輔導及專業諮詢 | — | 受理陳報案件、組成調查小組 |
| 成員組成 | 各界專業人員、主管機關代表 | — | 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 |
💬校事會議是校內啟動調查的起點,專審會是主管機關提供的專業協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