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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3年 [營養師]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 35 題

下列何者為工作人員在工作前使用含酒精飲料或使用藥物造成職業災害的原因?
  • A 不安全的行為
  • B 不安全的設備
  • C 不安全的工作環境
  • D 工作人員之危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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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把職業災害的原因粗分為『設備環境』與『人為因素』,你覺得『喝酒後去上班』這件事,應該把它看作是員工本身處於一種不佳的生理『狀態』,還是一個違反安全規範的危險『動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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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 (A),展現了對職業安全基本概念的清晰掌握。 在職業安全衛生領域中,職災的直接原因通常會區分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如環境、設備)與「人的不安全行為」。員工在工作前飲酒或服藥,明顯屬於未遵守安全規範的人為舉動,因此你選擇「不安全的行為」完全正確。 考選部爭議更正與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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