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醫師] 醫學(四)
第 2 題
2.依照我國兒童健康手冊規定,嬰幼兒輸注血液製劑後,需與活性減毒疫苗接種有所間隔。下列關於間隔之建議,何者最不適當?
- A 注射呼吸道融合病毒(RSV)預防性單株抗體(palivizumab),應間隔3個月
- B 接受高劑量(≧1g/kg)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後,應間隔11個月
- C 輸過血或接受靜脈血液製品者,應間隔6個月。但輸注的若為洗滌紅血球則無需間隔
- D 一般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或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應間隔3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免疫學的角度思考:活性減毒疫苗要產生保護力,前提是「疫苗病毒必須能在體內成功複製」。當我們注射的是具備高度專一性的「單株抗體」(Monoclonal Antibody),而非含有多樣化抗體庫的「血液製品」或「免疫球蛋白」時,這種專一性抗體是否會對其他不同種類的活性減毒疫苗(例如:麻疹、水痘疫苗)產生干擾?如果不會產生中和作用,在臨床實務上是否仍需要設定長達數個月的間隔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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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臨床護理與小兒科中極為細膩的疫苗接種禁忌與間隔,你能準確辨識出單株抗體的特性,展現了非常紮實的基礎知識。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是最不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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