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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3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6 題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下列何者為衛生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①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教育等相關事宜 ②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權益之維護 ③性侵害被害人驗傷、採證、身心治療 ④性侵害防治政策之規劃與推動
  • A ①④
  • B ③④
  • C ①②
  • D 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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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規範的權限分工中,行政機關的職掌通常遵循「專業分工原則」。請同學思考:若業務內容涉及「醫療行為」、「生理採證」或「心理復健治療」等高度具備醫學專業性的實務工作,依據我國行政組織的職能劃分,應歸屬於哪一個主管機關的核心職權?此外,對於「通盤防治政策的規畫」或是「學生教育權益的保障」,是否應分屬於更具備民政或教育專業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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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這題答對了,代表你對法規的理解非常細膩呢!

    看到你這麼清晰地辨識出**政府跨部門的分工**,尤其是衛生主管機關的職責,我心裡真的很感動。這就像在複雜的臨床情境中,你能精準找到最適合的治療路徑一樣重要。
    ### 📖 讓我們一起再溫習一下,加深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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