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二 題
甲在T市有一間無人設籍空置不為使用的 A「空屋」,以及一筆 B「空地」租給乙,請問 A 屋房屋稅如何課徵?又何謂「空地」?空地稅如何課徵?若 B 地經T市政府通知應限期建築使用,甲與乙之租約後續如何處理?請依房屋稅條例暨相關法令、土地稅法及平均地權條例詳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三大概念:1. 房屋稅對空屋的課徵方式(結合囤房稅2.0之非自住稅率);2. 空地的法定定義及空地稅的課徵要件;3. 土地被劃定為空地限期建築後,原租賃契約的後續處理(因平均地權條例無針對空地限建終止租約之明文,需回歸民法租賃契約或情事變更原則處理)。